税务总局节能环保(税务总局节能环保处处长)
节能环保企业有那些优惠政策尤其在税收方面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优惠内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正面回答节能环保设备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即征即退、税收抵免、税收减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低税率等;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节能环保电池免税
1、节能环保电池免税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电池是从量计征消费税 为促进节能环保,决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财 税〔201 5〕1 6 号 文,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电池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3、年开始,符合免税条件的美国清洁汽车不能包含由「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所制造或组装的电池组件。2025年后,合规的车辆也不能含有由此类实体提取、加工或回收的关键矿物镍和锂等。除了中国外,俄罗斯、伊朗等国家都在针对清单当中。
4、要让家装建材行业更加节能环保,除了优化板材等木制材料之外,涂料,也是家装行业材料节能环保的重点之一。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称,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节能节水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法律分析: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法律分析: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清洁基金收入减免。
3、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政策有关情况《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属于哪一类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和节能环保税收政策专题属于税收减免税优惠类业务专题。
税收类、环境类。根据查询百度百科信息显示,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是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居民企业,节能环保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分别属于税收类、环境类。
节能环保。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节能、环保税收政策包括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和购置环节。
财政政策:包括财政补贴、奖励、减免等措施,如对小微企业实行增值税减免、对高科技企业提供研发费用补贴等。 税收政策:包括减税、免税、缓税等措施,如对小微企业实行所得税减免、对节能环保企业实行增值税减免等。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除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其他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于购置节能环保设备、研发创新等方面也有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环保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
环保设备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查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了解。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优惠内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企业从事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的收入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务机关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管理的具体程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